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稀土院召开十一届一次职工、会员代表大会

发布时间:2021-02-07 浏览:14724次

  包头稀土研究院十一届一次职工、会员代表大会于2021年2月5日召开。

 

  会议期间,与会代表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崔凌霄同志所作的《行政工作报告》;听取审议并通过了肖剑同志所作的《工会工作报告》。审议并通过了《提案处理工作报告》、《科技开发管理办法(修订)》、《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(修订)》《薪酬管理办法(修订)》、《2021年安全工作计划》、《2021年环保工作计划》《2021年基建、技改、维修、固定资产投资计划》、《2020年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及2021年职工教育培训计划》;审议并通过了《集体合同》、《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》和《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》执行情况的说明;审议通过并签订了《工资集体合同(2021年)》。大会还对院领导班子和院领导进行了民主评议,会员民主评议了“职工之家”。

  大会完全赞同崔凌霄同志所作的行政工作报告。大会认为,报告全面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,深刻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,明确了2021年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。

 

  会议认为,广大与会代表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,踊跃交流发言,积极建言献策,共商发展大计。本次会议是一次总结成绩、谋划未来的大会,是一次鼓舞斗志、振奋人心的大会,在我院创新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。

  大会指出,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,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上来,打好“稀土牌”,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统一部署和要求,增强自主创新能力,加快成果转化进程,发挥优势平台合力,强化人才队伍建设,实现“十四五”的良好开局,全力推动我国稀土事业和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。

  大会号召,全院干部职工要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,以更加务实的作风、有力的举措、抢抓新机遇、迎接新挑战、展现新作为,奋力谱写我院发展新篇章,为推动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!(闫佳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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